黑馬牧人書
64:1 第六個比喻(四)
我對他說:“先生,還請再向我解釋一些其他事情。”他說:“你想知道什麼?”“先生,”我說,“那些生活在奢侈和享樂中的人受折磨的時間是否與他們耗費在奢侈和享樂中的時間一樣長呢?”他對我說:“他們受折磨的時間同樣長。”
64:2 “先生,那他們受的折磨很少呢,”我說,【77】“因為那些活在奢侈過度中且忘記上帝的人應該遭受七倍長時間的折磨。”
64:3 他對我說:“你很愚昧,不曉得折磨的力量。”我說:“是的,先生。假若我明白了,就不會要你給我解釋了。”“留心聽,”他說,“關於兩者【78】的力量。”
64:4 假設【79】奢侈和享樂的時間為一小時。但一小時折磨的力量卻相當於三十天。所以,如果有人活在奢侈中,被矇騙了一天,之後被折磨了一天,那麼受折磨的這一天相當於一整年。因此,一個人活在奢侈中有多少天,他受折磨就有多少年。所以,你看,”他說,“奢侈和被矇騙的時間很短,但遭懲罰和受折磨的時間卻很長。”
主編﹕黃錫木博士,原文審校﹕黃錫木博士﹑張略博士,編譯﹕陳寶嬋﹑彭惠敏﹑邱丹﹑王碧鷰
本畫面由信望愛資訊中心之CBOL計畫產生,歡迎連結,無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