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

§168 絆倒人的有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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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馬太福音
18:6-9
5:13
5:29-30
馬可福音
9:42-50
路加福音
17:1-2
14:34-35
約翰福音
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7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18:6-942「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43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45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46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 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48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9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有古卷加:凡祭物必用鹽醃。)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9:42-501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2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 17:1-2
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5:13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35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4:34-35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5:29-30

  1. 《革利免一書》46.8:
    因為他說:“那人有禍了!他若使我選民中的一人犯罪,那人沒有出生倒好。人若絆倒我選民中的一人,還不如把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丟在海裡。
  2. 伊格那丟《致以弗所人書》16.2:
    倘若在身體上行這些事的人尚且要被處死,更何況有人以邪惡的教導敗壞在上帝裡的信心——耶穌基督是為此而釘十字架的!這樣的人成了污穢,他必定要進入那不滅的火;聽從他的人也要如此。
  3. 《黑馬牧人書》89.3(比喻篇9.12.3):
    說:“因為他在這末後終結的日子才顯現出來;所以門是新近的,好使那些將得著拯救的人能夠透過這門進入上帝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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