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FHL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20:1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 |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3 |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4 |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5 |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6 |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7 |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8 |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9 |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0 |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1 |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2 | 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3 |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14 | 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5 | 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16 |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17 | 「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8 |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19 |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0 |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1 | 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污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2 |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3 |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4 |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5 |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字典 原文 典藏 |
20:26 |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
20:27 |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 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