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利免二書
0:0 在抄本流傳方面,此書一直與《革利免一書》一起流傳。在十九世紀以前,這書的保存並不完整。最早是收錄在五世紀的《亞歷山大抄本》(見上文),但只有1:1-12:5上的部分。這書也見於敘利亞譯本(西元1169-70),放在大公書信和保羅書信之間,但同樣不完整。直到正教學者拜仁盧(Bryennios)在西元1873年發現《赫若蘇里覓坦尼司抄本》(Codex Hierosolymitanus;約西元十一世紀),才有全部20章的希臘文文本。除了以上的抄本外,沒有任何早期教父和歷史家引用過此書。
體裁
本書並非一封信函,而是一篇講章,例如17:3似乎顯示作者在一個聚會中講述這資訊;會眾不只是“當下”(ἄρτι)要注意和相信長老們所勸戒的,在聚會回家后,他們仍要謹記主的命令。除了《希伯來書》以外,這書可能是我們現有最古老的基督教講章。亦有學者認為第一至十八章為講章,第十九至二十章是這講章的撮要(Parvis)。
作者
本書的作者並非革利免,因此稱此書為《革利免二書》容易產生誤解。早在優西比烏的時候,已有人懷疑此書是否革利免所寫的(《教會歷史》3.38.4)。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似乎不知道有這書的存在。歷來對本書作者有多種看法,有認為它是一位早期在哥林多的講道者,有認為這講道者出於亞歷山大,亦有認為是較晚期在羅馬的講道者。優西比烏(《教會歷史》4.23.1)曾提及哥林多教會有兩封從羅馬寄給他們的信,一封是革利免所寫(即《革利免一書》),另一封是羅馬主教蘇提(Soter;約西元166-174年)所寫的。因此,此書的作者也有可能是蘇提。由於這兩部書在流傳期間經常存放在一起,後人只記得《革利免一書》的作者而忘了第二本是誰寫的,就誤以為也是革利免所寫。但此書並非一封信件,因此這推論的可能性不大。現今未有足夠資料確定到底作者是誰。
寫作日期及地點
有學者認為本書既經常與《革利免一書》並列,由此推論這書同樣寫於羅馬,與本書是羅馬主教蘇提所寫的看法相配合;再加上內容與《黑馬牧人書》有相同點(如《革利免二書》8:6),這更支援此書是寫於羅馬的看法。由於此書使用一些帶有諾斯底主義(靈智派)思想的字眼,及與《埃及福音書》有類同之處(這福音書是亞歷山大革利免曾引用的),有學者(Richardson)認為本書應是寫於亞歷山大。高斯特(Koester)猜測,此書是埃及一篇反諾斯底主義的講章,是基督教在埃及反對諾斯底主義的最早證據。查恩(Zahn)和教父學專家萊特富特(Lightfoot)則認為本書7:1提及地上的競技賽將要展開,可能是指大家所熟識的山峽大賽(Isthmiangames);按此,本書應是寫於哥林多了。近代學者多輝(Donfried)將萊特富特的建議進一步推展,認為《革利免一書》和羅馬教會所派到哥林多教會的使者,成功地處理哥林多教會中的紛爭,原來被罷免的長老得以複職。《革利免二書》就是哥林多教會中的一位長老,就著他們成功處理這危機所講的一篇資訊,若是如此,則此書寫於西元98至100年。
由於作者所使用的材料,有部分是屬於傳統的諾斯底文獻,例如12:2-6所引耶穌的言訓是出自《多馬福音》第22句,葛蘭特(Grant)認為此書應寫於西元140年;那時,馬吉安(Marcion)和華倫提努(Valentinus)這兩位諾斯底主義的教師正在羅馬。當然,諾斯底主義並非局限於羅馬,所以不能以此斷定是出於羅馬。我們只有從本書作者曾引用耶穌言訓的資料,並且所引用的內容是針對第二世紀中葉的諾斯底主義(Parvis)。因此我們只能推斷本書是第一世紀末第二世紀初的作品,寫作地點可能是哥林多、亞歷山大或羅馬,無從確定。
寫作目的
作者引用舊約的經文(2:1,引賽五十四1)、新約福音書(包括馬太、路加和約翰)和新約書信,認定基督是上帝所預備拯救世人的那位;他勸信徒要服從教會領袖的權柄,基督徒的生活要公義聖潔,有罪便要認罪悔改,警告有關異端的教訓(可能是針對諾斯底主義)。至於原來讀者或聽眾究竟是猶太信徒還是非猶太信徒,則各有支持,難以確定,最可能是兩者混合的會眾。
內容概要
作者開宗明義,以首4章說明上帝賜予信徒救恩的寶貴。他勸勉受眾不要忽視上帝在基督耶穌里所賜予我們的救恩。上帝呼召我們得以成為他的兒女,不致於滅亡,脫離黑暗和迷霧,叫我們能有得救的盼望。這全是出於他的憐悯,我們理應頌讚他(第1章)。講道者引用《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和他確認為聖經的耶穌言訓(參可二17;太九13),說明以前失迷的,現在得著基督的拯救,不致滅亡(第2章)。他們應有的回應是不再拜偶像(第3章),而且在行動上要彼此相愛,不行淫、不誹謗、不嫉妒,反要自製、存憐悯和恩慈,彼此相待(第4章)。
傳道者叫受眾在今世與來世間作出抉擇(第5-7章)。凡要得著今世之物的,便是偏離義路;信徒不可既作世俗的朋友,又作上帝的朋友。他們要像進入競技場一樣,按照規矩完成這天路競賽。第8至20章勸勉受眾要悔改(8:1,13:1,16:1,17:1,19:1),他們這樣行,就能救自己,也能救勸勉他們的人(15:1;參19:1)。棄掉身體所行的邪惡(8:2,參10:1,16:2)和眼前的享樂(10:4),得著生命(8:6)。不要叫他們的言行成為外人褻瀆上帝的機會(13:3-4),要保持生命的純潔,服從主的命令(8:2-3,17:3),行上帝的心意(14:1)。只要能追求美善、和平(10:2-3,13:1),行公義(11:1,13:2,15:3,18:2,19:3),不心懷二意(11:2-5,19:2),以清潔的心服侍上帝(11:1),自守(15:1),便可領受聖靈(就是基督;14:3-5)。要禱告、禁食、施捨(16:4),這樣的人才是出於那屬靈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14:1-3)。惟有這樣才可以承受永生(8:4),進入天國(9:6),得著來世上帝所應許的福樂(10:4,11:6)。在審判的時候,一切人所作的都要顯露出來(16:3),過不聖潔生活、否認耶穌的人將要受到懲罰(17:6)。因此縱然現今因行善而受苦,也要忍耐到底(19:3-20:4)。
簡言之,作者首先講述耶穌基督是上帝所預備完成救恩的那位,人要對基督的救恩作出適當的回應,要以愛相系,拒絕世界的誘惑,悔改行上帝的心意,專心等候上帝國度的臨到,並且選擇屬於基督的身體,要行公義和聖潔,不斷的悔改。
主編﹕黃錫木博士,原文審校﹕黃錫木博士﹑張略博士,編譯﹕陳寶嬋﹑彭惠敏﹑邱丹﹑王碧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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